安全評價
作者: 來源: 時間:2015-12-16 16:15:21 瀏覽:2
根據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》的規定:建設單位需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和備案時,需要提供安全預評價報告(第7條);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,需提供安全驗收評價報告(第23條)。
安全評價,也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,它是以實現工程、系統安全為目的,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,對工程、系統中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,判斷工程、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,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。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,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,二者缺一不可。